地质环境监测 | 厚植三晋大地生态底色

——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综述
张建萍 曹金亮 段丽军
2023-12-15
来源:矿业界

◎   张建萍 曹金亮 段丽军


  山西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近年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这一成绩的取得,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可谓功不可没。



  绿意盎然的矿区


  推出多种模式,全面开展修复工作


  企业投入边开采边治理模式。企业修复工作与生产建设活动统一规划、统筹实施,遵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大绿化,消灭绿化死角,做到点、线、面结合,平面、立体结合,乔、灌、花、草结合,自然植物群落与人工植物群落结合的“四个结合”。以中煤平朔集团为例,截止到2017年底,该公司累计投入修复资金20.95亿元,完成矿区及周边区域绿化面积6万余亩,井工塌陷区修复面积2万余亩,复垦土地4.5万亩,矿区土地复垦率达到60%以上,排土场植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引种种植87个品种,乔灌草覆盖度达80%-90%,形成了四季有景的园林化景观。


  政府各级财政、矿山企业共同投入的重点修复模式。为加快推进山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程,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部署了59个重点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承载、园区打造的太原西山模式。太原西山有丰富的煤炭、石膏等矿产资源,长期开采,形成了沉陷区112平方公里,山体破损断面1300余处,面积约10平方公里;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垃圾,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长期在西山乱倾乱倒,对太原市的大气、水体、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太原市提出了西山生态修复多元投入模式,充分发挥企业的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将西山山水资源资本化、市场化、要素化,出台了《关于促进西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承载、园区打造”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在太原西山破坏比较严重的前山地区规划了200平方公里(30万亩)、21个城郊森林公园,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西山矿山生态修复。


  政府投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吴王山位于晋城市区西部,过去几十年来,因煤炭开采和无序开发,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山体塌陷、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2013年初,晋城市将吴王山确定为生态治理重点工程,晋城市城区区委、区政府拉开了吴王山森林公园建设的序幕。该工程总投资2.7亿元,规划修复治理总面积7500亩,绿化面积约4000亩。


  新时期矿山生态修复新举措


  政策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近年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从创新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备案制度等方面推出系列新举措,不断完善专项工作新机制,统筹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全力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试验区,为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服务保障。


  矿山生态修复创造“山西经验”。山西省持证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开展,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2022年累计治理恢复土地总面积450.99平方公里。以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为例,该企业秉持“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纳入整体规划,坚持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边建设、边复垦、边受益”。


  历史遗留矿山的“绿色”蝶变。面对历史遗留矿山存量任务重、环境破坏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形势,近几年,山西省积极开展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重点城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三批次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中央下达绩效治理面积6739公顷。


  根据自然资源部文件要求,山西省在2021已完成的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基础上,以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中10类未治理图斑数据为本底,部署“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分解细化至市县,部署完成治理修复面积10000公顷,实现山西省“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全面清零。


  技术支撑,科学指导生态修复


  作为省级生态修复支撑单位,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开展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的政策研究,参与拟定山西省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类专项规划;为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自然资源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历史遗留矿山全省核查及复核、汇总,指导矿山企业治理修复工作。


  近年来,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中心在支撑服务矿山生态修复及矿政管理工作方面,先后开展了“山西省矿山环境调查”“山西省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等矿山环境调查项目,编写了《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21-2025)》《山西省2021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方案和规划,发布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规范》(DB 14/T 1950-201)《山西省采煤沉陷区调查技术要求》《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要求》《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规范》等多项标准,每年组织市、县及矿山、业务单位等进行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创建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数十次,为各市、县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提供了详细的专业技术指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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