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周刊讯】2026年7月17日,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开出一张550万元的罚单,文号晋(沁)煤监管罚〔2026〕25号。被处罚对象山西沁新煤业有限公司新源煤矿,是长治市沁源县境内一家核定产能120万吨/年的高瓦斯矿井。
罚款金额在业内属于"顶格区间"。但比罚款更值得关注的,是违法事实的叠加密度——超产、超员、超工作面、隐瞒入井人数、违规外包转包,五项重大隐患集中爆发。
📋一份"教科书级"的违规清单
按照长治市能源局2026年第14号公告,新源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高瓦斯等级,开采2#、9+10#煤层。
而沁源县应急管理局的调查发现,这家煤矿在2026年1—5月里,几乎踩遍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每一条红线:
🏭超能力生产
核查《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统计日报表》发现,煤矿未将11213工作面产量纳入统计。即便如此,1月累计原煤108629吨、3月107879吨;而将11213工作面补入核算后,1月产量143823吨、3月148255吨,均超过核定产能的10%以上。
💡按照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110%、或季度产量超过30%,即构成"超能力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超定员入井
2026年度该矿核定单班最大入井人数为620人。而实测数据显示:

数据来源:晋(沁)煤监管罚〔2026〕25号处罚决定
最刺眼的细节是: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历史记录显示,该矿自2025年6月29日至今普遍存在使用车辆管理卡代替人员定位卡的方式,隐瞒实际入井人数。这意味着"假人数"不是偶发,而是持续了近一年的系统性造假。
⛏️超强度开采
1—5月存在3个回采工作面同时生产;3—5月存在超7个掘进工作面生产;1—5月存在超3个开拓工作面生产。5月开拓工作面个数超出了长治市能源局公告〔2026〕第14号文件规定的3个。北一采区西翼3个掘进工作面,直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2025)》第一百一十七条——该条规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违规外包转包
11217机巷掘进工作面、11215工作面回风巷维修作业、二水平中部轨道巷、胶带巷、回风大巷、2#胶带巷等工程,由所谓"综合掘进队"组织施工——而该掘进队实际隶属于温州建峰矿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此外,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工程还存在承包方再次转包的情形。
⚠️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转包,属于明确的行政违法行为,容易导致安全管理责任链条断裂。
🏢涉事企业画像:沁新集团旗下的"主力矿井"
新源煤矿成立于2019年5月31日,负责人李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KJQHQ01,位于沁源县沁河镇李元村,是山西沁新煤业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从工商信息看,这家分公司的体量并不小:
参保人数:2025年报显示2446人(企查查口径),2022年员工人数1915人(天眼查口径)
人员规模:2000—2999人区间
总公司:山西沁新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毕天富,注册资本10亿元,2011年12月13日成立
再往上追溯,山西沁新煤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沁新集团")——一家位列全国能源企业500强、山西省企业百强的民营能源巨头。
公开资料显示,沁新集团创始人为孙宏原(1964年生,山西沁源人,高级工程师),是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全国优秀企业家。集团下辖企业31个,员工1.2万余人,资产总额220亿元,业务涵盖原煤采掘、精煤洗选、焦炭冶炼、热电能源、物流运输等领域。
📌也就是说,被罚的新源煤矿,背后是一家资产220亿、员工过万的山西民营能源标杆企业。
💰"经济账"与"安全账"的失衡
为什么一家标杆企业旗下的主力矿井,会冒如此之大的安全风险?
算一笔产量账:
新源煤矿核定产能120万吨/年。按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季度产量超过36万吨即构成重大隐患。而调查显示,仅1月单月补核算产量就达143823吨——这意味着该矿单月产量已逼近季度红线的40%。
更值得玩味的是隐瞒手段的"精细化":
将11213工作面产量从日报表中"剔除"
用车辆管理卡替代人员定位卡,让912人的实际入井人数在系统里"缩水"到607人
北一采区西翼3个掘进工作面"隐蔽"作业
这些操作不是普通工人能完成的,它需要管理层级的默许甚至组织。
在煤炭行业,"三超"的本质是用安全冗余换产量和利润。高瓦斯矿井的超能力生产,会导致通风、排水、提升、运输、供电等主要生产系统长期超设计能力运行,可靠性下降;同时瓦斯抽采、水害探查等重大灾害治理工程的时间和空间被严重压缩——这正是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主要根源之一。
🚨行业大背景:山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新源煤矿并非孤例。2026年以来,煤矿"三超"和违规转包问题在山西集中暴露:
📍山西潞安集团东盛煤业(同为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处罚)
时间:2026年7月
问题:2025年及2026年1—5月超产;运输联巷爆破"一炮三检"记录缺失;一线采掘巷修队伍由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派遣,涉嫌转包分包
处罚:停产整顿3日,罚款405万元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微子镇煤业(潞城区应急管理局处罚)
问题:2025年全年原煤产量72.24万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110%
处罚:停产整顿3日,罚款175万元
📍陕西澄合百良旭升煤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典型案例)
问题:通过指挥职工不随身携带定位卡隐瞒人数;超能力生产,近三年产量分别超出核定能力53.15%、41.81%、26.15%
处罚:停产整顿,煤矿及主要负责人共罚款298.5万元,相关管理人员被免职
📍陕西横山县高兴庄煤矿
问题:1月产量达到核定能力的42.97%,被责令停止后仍继续生产
处罚:罚款223万元,并启动"行刑衔接",总经理和矿长被移送公安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5月22日,山西沁源县曾发生一起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强调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严查严惩煤矿隐蔽工作面作业、安全监控造假、下井作业人数不清、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
2026年5月25日,山西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治市沁源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安全监控造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私挖乱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新源煤矿的违法行为,几乎与省委"零容忍"清单一一对应。
🔍深度观察:550万罚款能否震慑"屡罚屡犯"?
把视野拉长,新源煤矿的这次处罚透露出几个值得行业警醒的信号:
第一,违规手段在"升级"。过去煤矿超产多用"削峰填谷"的报表调节,而新源煤矿已经发展到多维度造假——产量报表剔除工作面、人员定位系统用车辆卡替代、采区布置隐蔽掘进面。这说明传统的月度报表核查已经不够,监管必须深入到人员定位数据、车辆管理卡交叉比对、现场勘查的深水区。
第二,"外包"成为责任稀释的通道。温州建峰矿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掘进队"在新源煤矿井下作业,但安全责任归属模糊。一旦出事,发包方与承包方容易互相推诿,而外包队伍的安全培训、资质审核往往存在漏洞。这也是国务院安委办明确点名的"违规分包转包"顽疾。
第三,高瓦斯矿井的超产代价极高。新源煤矿是高瓦斯矿井,2#煤层不易自燃、9+10#煤层自燃。在高瓦斯条件下超能力生产,等于把"定时炸弹"的引信缩短。
第四,处罚力度在加大,但"停产3日"的威慑力有限。550万元罚款在煤炭行业是什么概念?按照120万吨/年核定产能、以保守吨煤利润200元估算,该矿一个月的产量就能创造数千万元利润。"停产3日"的机会成本,远低于超产带来的收益——这正是"三超"屡禁不止的经济根源。
💡业内专家指出,真正能形成震慑的,是"行刑衔接"——将拒不执行监察指令、情节恶劣的矿长、总经理移送司法机关。陕西高兴庄煤矿案已经开了先例。
📝札记:一张罚单与一个行业的自我救赎
沁新集团作为山西民营能源企业的标杆,旗下新源煤矿却出现如此系统性的违规,这不仅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失守,更是整个行业在产能与安全的天平上失衡的缩影。
550万元罚款、停产整顿3日——这张罚单的标本意义,远大于其惩戒意义。它清晰地告诉所有煤矿企业:在2026年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山西"打非治违"高压推进的背景下,"三超"已经从"违规行为"上升为"重大事故隐患",而重大事故隐患的背后,是刑事责任的等待。
对沁新集团而言,真正的考验不是这张550万的罚单,而是如何在1.2万员工、220亿资产的庞大体系中,重建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山西煤炭行业而言,沁源县的连续处罚案例是一个强烈的信号——煤矿安全,已经到了必须算"安全账"而非"经济账"的时刻。
(本文基于公开处罚决定、政府公告及工商信息撰写,相关事实以监管部门正式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