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毁、安检、环保三线失守:乡宁焦煤旗下通合煤业再领“组合罚单”

2026-07-24
来源:

【煤周刊讯】一家国有煤炭子公司在不到两年时间里,接连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煤矿安全设施违规、矸石场防护不达标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其背后,是乡宁焦煤集团这家全县国有煤企在安全监管日趋严格的当下,所面临的合规大考。


2026年7月16日,乡宁县林业局向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通合煤业")下发〔2026〕4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4年11月11日擅自在乡宁县枣岭乡刘岭村集体林地内修建停车场,致使林地被毁3244平方米(折合4.866亩),被责令限期于2027年1月16日前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25.3032万元。


这是通合煤业在2026年收到的第4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张"罚单清单":2026年累计被罚44.3万元


梳理乡宁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公开文书,通合煤业2026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呈"密集落地"态势:

Sheet_20260724.png

注:以上文书信息据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026年内通合煤业因上述四项违法事实累计被罚约44.3万元。


从违法类型看,通合煤业的"问题图谱"横跨安全生产、林地保护两大监管维度;而如果把观察窗口拉长到2024年,其还曾因生态环境问题被重罚——


生态旧账:矸石场"带病运行"被罚40万元


2024年9月26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对通合煤业现场检查发现:公司矸石场贮存煤矸石30555.66吨,第三层平台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设马道排水沟,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据此下发临环罚〔2024〕001072号处罚决定书,对通合煤业处以40万元罚款。


更早的2020年,该公司还因"9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保设施及煤矸石堆场未验收即投入使用",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罚款20万元。


从2020年的环保设施未验先投,到2024年的矸石场防护缺失,再到2026年的毁林修停车场——通合煤业在生态环境维度的合规"老问题"呈现出一定的反复性。


集团全景:一日9张罚单的"雷霆执法"


通合煤业的个体遭遇,并非孤例。


2026年6月29日,信用中国(山西临汾)集中公示了一批煤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文书——乡宁焦煤集团旗下8家下属煤矿企业同日收到9张安全罚单,罚金从7万元到470万元不等,累计罚没超千万元。


其中,惠源焦煤包揽本次处罚总金额、单笔罚金两项第一:因矿井二期工程未完工却违规进入三期工程建设、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失效、人为移位风筒出风口干扰传感器等多项严重隐患,企业被罚440万元,叠加主要负责人个人罚款后合计470万元;另因采掘布局违规被罚110万元,叠加个人罚款后合计116万元。惠源焦煤单日累计被罚586万元。


通合煤业也在这一轮集中执法中因"防跑偏保护位置不当及多项报警值设置错误"被罚8万元。


💡熟悉煤矿监管的业内人士表示,单日针对同一集团多家煤矿集中下发多张处罚单,在本地监管执法中并不常见,释放的监管信号十分清晰。


企业画像:县属国有煤企的"中型骨干"


通合煤业并非普通的民营小煤矿,而是乡宁县国有煤炭体系的骨干企业之一。


据工商登记信息: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贺京华(2022年9月由刘文利变更而来)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54187464A


注册地址:临汾市乡宁县枣岭乡可涧村


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股东: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参保人数:834人(2025年年报)


营业收入:6.36亿元(2023年)


企业规模:中型


其母公司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闫建宙,注册资本5亿元,由乡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持股,是经临汾市、乡宁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集团层面:总资产18亿元,下辖台头煤焦、毛则渠煤炭、申南凹焦煤等子公司,对外投资23家企业,拥有14座矿井,总产能1250万吨/年。乡宁县是全国三大优质主焦煤基地之一,探明储量153亿吨。


通合煤业是这家县属国有煤企集团的重要生产矿井之一,核准生产能力9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方式。


深度观察:国企煤矿的"合规压强"


通合煤业所暴露的问题,具有一定的行业典型性。


第一,安全生产的"细节隐患"具有累积性。


从公开的处罚文书看,通合煤业2026年三笔安全罚单分别指向: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条、三百七十四条违规(2月);《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等违规(5月);《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煤矿电气安装规范违规(6月)。从设备保护到安全监控,从隐患排查到规程执行,问题贯穿煤矿生产的多个环节,反映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系统性薄弱。


第二,生态红线意识亟待强化。


林地属于受法律严格保护的资源。通合煤业为修建停车场擅自毁林4.866亩,且违法行为发生在2024年11月,但直至2026年7月才被处罚并执行恢复原状决定——这意味着一片集体林地因企业违规行为被改变用途长达两年有余。在企业2024年矸石场防护不达标被罚40万元的背景下,生态合规意识的缺位显得尤为突出。


第三,国有身份不是"豁免权"。


本轮乡宁焦煤集团8家子公司同日领罚,其中不乏国有控股企业。安全生产没有例外,更无国企"豁免权"——这是监管层通过密集执法传递的明确信号。


修复倒计时:2027年1月16日


按照乡林罚决字〔2026〕4号文书要求,通合煤业须在2027年1月16日前将毁坏的3244平方米集体林地限期恢复原状。


这不仅是一道行政命令,更是对这家县属国有煤企生态责任的"硬约束"。距离恢复期限还有约半年时间,通合煤业能否按期完成林地修复、同步补齐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的管理欠账,将成为检验乡宁焦煤集团合规整改成效的重要观察窗口。


⚠️截至发稿,公开渠道暂未见通合煤业就上述处罚事项发布整改公告。企查查平台显示,该公司2026年6月30日仍有矿用自救器操作全员达标监控系统成交等正常经营动态,表明企业在受罚同时维持着日常生产经营。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