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18时10分许,山西长治羊头岭北峙峪煤业有限公司15205综采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遇难。知情人介绍,北峙峪煤业公司事故原因是综采作业正在过陷落柱调架移架,顶板黄土及黑沙(泥)从架间突然冒落所致。
据悉,山西长治羊头岭北峙峪煤业有限公司隶属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河南村,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开拓方式为主斜副立开采,有3个井筒,现采9#、15#煤层,开采水平9#煤位于地下+940米,15#煤:+890米处,采煤工艺为综采一次采全高,属于低瓦斯矿井。
2024年6月18日,山西长治羊头岭北峙峪煤业有限公司因“9#煤轨道巷、胶带巷末端密闭处未设栅栏。9#煤回风巷末端密闭漏风,观测孔堵塞。立井底回风巷道测风站前段巷道底帮变形,风桥漏风严重。15#煤15203回风顺槽风门变形关闭不严。15#三采区轨道上山87#风筒漏风大”被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4万元整(1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公告内容,对“9#煤轨道巷、胶带巷末端密闭处未设栅栏。9#煤回风巷末端密闭漏风,观测孔堵塞。立井底回风巷道测风站前段巷道底帮变形,风桥漏风严重。15#煤15203回风顺槽风门变形关闭不严。15#三采区轨道上山87#风筒漏风大”等事实进行详述,山西长治羊头岭北峙峪煤业有限公司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4万元整(1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