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设应急广播装置,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被建议立案调查

2024-08-25
来源:煤周刊

行政相对人名称: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晋(长上)应急罚﹝2024﹞42号


罚款违法事实: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15106-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未安设应急广播装置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内容: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15106-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未安设应急广播装置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3


处罚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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